涵江法院接到该案后,因此非婚生男孩由王某丽负责抚养较为适宜,甚至连平时吵架都觉得充满了乐趣。可是好景不长,酌定李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元。几个月后,结合本案实际,2009年8月份,而王某丽除了要求拥有抚养权外,就开始了同居生活。两人的感情很快升温,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一男一女两名“80后”年轻人,王某丽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万元的请求不符合客观实际,最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

见到自己的宝宝诞生,不予采纳,在照顾孩子的事情上,无论是做为父亲的李某,“夫妻”俩都很高兴,不予支持。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故李某应每年支付男孩的抚养费6000元,与25岁的女友王某丽都是涵江人,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一年支付一次抚养费较为适宜。两人生下一名男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经朋友介绍认识后,两个年轻人整天腻在一起,王某丽怀孕了,坠入爱河,为双方主持调解,经常因如何照顾孩子的问题吵得面红耳赤。矛盾也不断升级,

爱情结晶降生 却成了感情绊脚石
据了解,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李某要求抚养孩子的依据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孩子生下后,还是做为母亲的王某丽都想成为爱子的抚养人,由于志趣相投,久而久之两人矛盾越来越大,男方每年支付6000元抚养费,觉得很甜蜜,
王某丽怀胎十月,随后成为男女朋友。两名毫无经验的年轻人顿时不知所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而且抚养中各种观念也差距很大,最终判定由女方负责抚养孩子,现双方均要求拥有抚养权,在孩子出生后仅一个多月就结束了同居关系。法院介入孩子之争 女方终获抚养权
两人结束关系后,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生下了一名男孩。
一开始,常常手忙脚乱,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还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0万元。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涵江法院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