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审理认为,受伤失职其额部有3厘米横行皮肤软组织裂伤,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管理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担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判女不承担责任。童托(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蓝宇)


2024年1月8日,教育机构应承担责任;能证明已尽到教育、仓山法院审理一起未满三岁幼童在托育机构受伤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福州某托儿所服务有限公司对曹某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据此,将两岁多的女儿曹某某送至被告设立的托育中心托管。曹某某在托育中心意外受伤,
近日,因此多次接受瘢痕修复治疗,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清创缝合,管理职责。

2023年9月,经诊断,